周知12个病种纳入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

近日,

安徽省卫健委、民政厅、医保局、药监局联合发出通知,将12个病种纳入我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范围。

通知称,将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脑胶质瘤、髓母细胞瘤、颅咽管瘤、室管膜肿瘤)、恶性生殖细胞瘤、头颈胸部肿瘤(鼻咽癌、甲状腺癌、胸膜肺母细胞瘤)、神经纤维瘤病、朗格罕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慢性活动性EB病毒感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12个病种纳入我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同时,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儿童重大疾病病种纳入救治管理范围。

通知要求完善诊疗协作机制。省儿童重大疾病诊疗管理指导中心(医院)牵头负责全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病例信息登记管理、医疗质量控制、诊疗规范培训、诊疗效果评价考核等工作。各诊疗协作组牵头单位要根据新增病种诊疗需求,医院实际,进一步细化组内分工,完善协作制度流程,简化就诊手续。协调本协作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恶性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移植等多学科协作诊疗,做到患儿诊疗全程“有人管、不间断”,为患儿提供全周期、连续性诊疗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落实综合保障政策。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执行儿童、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政策,严格执行医保经办规程,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

通知还要求加强病例登记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诊疗协作组单位要持续做好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病例信息登记工作,加强患儿的全程管理和随访。鼓励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业务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加入监测体系,开展病例信息登记工作。

▌本文来源:安徽发布

编辑:杨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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